一般 I/O 记录与发票会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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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必须携带一个 一般登记册 其中必须对在任何自己的行政单位中提交或收到的任何书面或通信进行相应的记录。 写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的著作和官方通讯的输出也必须注明。
纳入电子发票推广适用范围的各主体,必须具有 发票会计记录 为便于监督,其管理对应于分配了会计职能的机构或行政单位。
收到发票的行政记录必须立即发送到主管会计机构,以便在发票的会计记录中录入。
最后,请记住,发票在发票会计登记册中的条目会导致在所述会计登记册中分配该发票的相应识别码。 对于电子发票,上述代码必须告知相关部门。eFACT (电子发票的一般入口点)。